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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亲戚丈夫去世留下一间半房子一个女儿,后来招来了一个对象又生一女,请问这一间半房子应该怎么分配。

2019-12-16 19:01:26
推荐答案

杨孝业律师

2019-12-16 回复

专业分析: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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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的有关固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如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星,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于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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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约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该协议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均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真实有效的协议,离婚后应当如实履行该协议。对方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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