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2、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3、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4、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5、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6、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7、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
针对刑事拘留条例第一百六十九条,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停止执行拘留的,或者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拘留所应当核实其身份,查验有关法律文书,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
刑法196条规定的是信用卡诈骗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