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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终止与终止有什么区别?

2022-08-07 10: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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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07 回复

专业分析:

有区别: 第一,如果单方面解除,分三种情形:1、属于公司随时单方面解除的情形,不需要支付赔偿金解除。2、属于公司法定可以提前30天通知或者支付代通知金依法解除的情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3、属于公司单方面违法解除的,你可以要求赔偿金,数额相当于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第二,如果公司提出和你协商解除合同,你同意,则公司和你达成的协议就是有效的,依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公司如果提前一个月通知,不付代通知金,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协议解除的没有待通知金(有约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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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不等于“终身制”、“铁饭碗”。 终身制是指在计划经济时期,劳动者一旦与公有制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就要对职工负责一辈子。职工退休后企业依然要负责,直至职工死亡还要负责殡葬和遗属的生活等问题。 随着计划经济被市场经济所取代,随着劳动关系的市场化,这种“终身制”、“铁饭碗”早就被打破了、消失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仅仅是“无确定终止时间”而不是说就没有终止时间。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终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只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其他情形,则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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