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收取培训费违反劳动合同法,已经收取的应当退还。可以与其进行协商调解,否则可以进行起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针对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收取培训费违反劳动合同法吗,已经收取的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收培训费是不合法的行为。如果用人单位以交培训费为理由要求入职,劳动者可拒绝交纳,已缴纳的可要求退还,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或者提起仲裁。
用人单位收培训费是不合法的行为,如果以交培训费为理由要求入职,可拒绝交纳,已缴纳的可要求退还,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或者提起仲裁。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