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对这部法律草案的名称,我赞同还是应该把名称改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 第二,建议总则第1条增加一句话“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将第1条修改为“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以明确立法宗旨和立法目的。 第三,建议在总则中增加一条,即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应该规定受法律保护。 第四,草案第6条主要是对经费保障进行的规定,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以保障,很有必要。这个地方应当规定“对少数民族地区,在经费支持上应当有一些倾斜或者特殊支持”。 第五,建议草案第5章法律责任部分,再细化一些。草案没有对个人实施损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为,要追究什么责任进行规定,应当加以补充规定。另外,应当对过度开发造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毁损情形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加以规定,以杜绝这种现象的出现。 第六,建议在附则中增加一条,即“本法所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实物和场所等,如果被确定为文物的,适用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因为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是文物,既然是文物就要适用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提出了哪些建议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首先必须所在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的文化站提出申请,并要求出示传承人同意申报的授权书。再由受理的镇、街文化站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上报,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进行汇总、筛选,经区人民政府核定后逐级上报。
个人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方法如下:1、首先必须所在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的文化站提出申请,并要求出示传承人同意申报的授权书。2、再由受理的镇、街文化站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上报,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进行汇总、筛选,经区人民政府核定后逐级上报。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