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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2022-11-04 08: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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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4 回复

专业分析: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3、今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是继半个月前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这一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行。 4、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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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到常州社保中心A区1-10号窗口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常州社保中心寄送给转出地社保机构,打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审批表》后再寄回常州社保中心,次月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划拨至转入地,终止转移人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常州社保中心收到《审批表》录入信息即可完成。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转移规则 1.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域内转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只需转移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2.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区域转移,转出地的区县经办机构将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转入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3.城镇居民在享受养老金待遇期间户籍迁入本市其他区县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部分全部转移,并由新户籍所在区县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待遇。 4.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户籍迁入外省市的,个人账户由经办机构暂管,待国家出台转移办法后办理转移手续,也可将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不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5.参保人员转移到尚未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其养老保险关系暂不转移,个人账户做封存处理,储存额按有关规定继续计息。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流程 (一)基本养老保险一般账户转入: 1、申请人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等申请资料。 2、业务岗位审核后予以受理,并向转出地社保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在收到转出地社保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确认基金到账后,办理接续手续。 (二)临时缴费账户转入:申请人向临时建账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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