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发生工伤,仍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要做的就是找到厂方相关负责人要求做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假如厂方不愿做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那么您只有找到公司所在地的社保局或者劳动站咨询投诉!这种情况除了医疗费用全部要给你报销还要赔付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没有上班的期间还要照常发工资!这是您的权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针对在工地上班受伤了厂里老板不赔工资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你在工厂受伤,老板理所应当要负责,如果老板不管,你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请执法部门帮忙维权。
在厂里上班受伤,认定为工伤的,若老板未依法为其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赔偿员工,赔偿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