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到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能在劳动局备案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可以去备案,但是不是必须备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到劳动局备案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生效。 如果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一般需要到劳动局先进行劳动合同备案,如果给劳动者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需要到劳动局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备案时,用人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招用职工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 2、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份(劳动者更换工作单位的); 3、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4、新成立的用人单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解除、终止职工劳动合同的备案程序。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15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备案时,用人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合同书》; 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备案花名册》(见附件2)一式两份; 4、劳动关系双方签字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 其他情况的备案程序。 用人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注销手续。 备案时,用人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后的复印件; 3、宣布注销用人单位的文件、法院破产或终结公告、工商部门注销登记证明。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劳动合同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合格的按规定为其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在《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上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注明备案日期。为了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管理,有效保护劳动者的护法权益,也能够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力市场及用人单位规范用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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