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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的高利贷还能追回吗

2023-08-25 1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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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25 回复

专业分析:

1、在2011年已付的高利贷利息,如果月利率没有超过三分,则不能要回,超出三分的可以要回;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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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可以,高利贷能要回本金。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认定为高利贷的部分,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可以要求偿还的。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高利贷通过报警一般不能追回,因为高利贷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不会立案,法律禁止高利贷,如果借贷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只有本金以及合理部分的利息借款人才需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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