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约定利只要超过24%的,同属于“高利贷”范畴,不受法律保护,但年利率超过24%至不超过36%的,是个缓冲地带,属于自然债务,定义为“失去法律强制力保护,不得请求强制执行的债务(赌债也属自然债务)”,也就是说出借人要求法院确并要求按超过24%至36%之间的利率支付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已经按该利率实际支付了利息的,对超过年利率24%至36%的部分,亦不能请求法院予以归还。而对年利率约定超过36%的,法律规定为无效条款,即法律是禁止的,即使借款人实际支付了利息,对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也可要求出借人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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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间借贷中允许约定高额利息吗 民间借贷中不允许约定高额利息。 贷款可以附带利息,但是利息超过一定的程度就不受法律的保护,所以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放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二、民间借贷利息怎么给 有约定依照约定,但利息不能超过法律规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借条上没写利息,应当理解为借款没有利息,年利率超过36%就是高利贷。对于所发生的贷款资金,贷款利率如果高出央行同期基准利率的,将不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而如果是未高出的部分,还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高利贷的借条也并非完全不受法律保护。无论利息多高,借贷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要及时偿还借款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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