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存在下列约定内容之一的,不属于试用买卖。买受人主张属于试用买卖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二)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三)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标的物;(四)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退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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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试用期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这个问题,下面我将做简要回答试用期合同与企业正式劳动合同一样,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可单独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一开始你和公司签订就应该是正式的劳动合同,而不存在所谓的试用期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签劳动合同时,时长如果是1年,你的试用期最长只能是一个月。如果试用期高达6个月,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一定是三年起。
试用期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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