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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发放办法

2022-03-18 16: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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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8 回复

专业分析:

一,关于土地征收,可以要求相关的征收部门出具相关的文件,如果征地违法,可以拒绝交出土地; 1,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 2,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 3,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 4,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二,拆迁后的补偿、安置以当地的拆迁政策为准: 1,如果各方当事人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和相关的拆迁部门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及部门投诉或者聘请专业的律师代为讼诉。三,房屋拆迁程序:(一)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二)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三)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双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办理证据公证。 2、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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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征地补偿款不发放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征地补偿款没完全发放,首先应该采取的措施就是申请当地征地补偿款发放以及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款是要在3个月内全额支付的,如果行政机关拒不公开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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