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办理病退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1、在医疗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过了医疗期,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第一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第二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才行,而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针对员工病退期间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病假是指劳动者非因工致伤或患疾需要进行离岗休养的时间。在劳动法上,病假应该分两种情况进行讨论。 第一,处于医疗期内的病假。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 9 9 4 4 7 9号)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系根据其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最低为3个月,最高不超过24个月。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