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单位和员工参保的缴费比例大概如下: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 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二、如果离职的,社保可以办理转移接续,可在新单位接续参保。 三、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离职一般不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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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缴费基数要看你的税前工资和当地平均工资相比较,如果你的工资大于当地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而且小于当地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那么基数就是你的税前工资,如果不是最低按照当地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基数,最高按百分之三百。
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保险10元 失业保险:从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社保缴费基数: 从9月1日起,南京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从2200元提高到2400元,上限从13678元提高到16200元。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也意味着个人社保费支出要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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