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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子离婚的产权登记在谁

2023-06-16 21: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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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16 回复

专业分析: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购房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3、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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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双方共同在婚前买房但是只登记了一方名字的,离婚的时候房屋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另一方可以就出资款主张债权,也就是说可以要求登记方返还自己支付的房款。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结婚前的房子离婚归谁按照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而定,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的,且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上都只有一方名字,那么这些都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后买的或者购买时登记上另一方名字,那么离婚时房产是共同财产,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上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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