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房产过户所需什么费用 1、赠予房产过户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2、赠予房产过户契税: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符合津地税发[2006]3号文件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按照成交价格的1.5%缴纳契税。 3、赠予房产过户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4、赠予房产过户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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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时会产生相关的费用,那么赠与房产过户会产生哪些费用呢,下面由我为大家分析。 1、增值税,2016年5月1日生效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无偿转让不动产的,视同销售不动产,需要交纳增值税,不交纳营业税。其中购买后满2年的住宅,过户时免征增值税,购买后不满2年的住宅,过户时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交纳增值税。 2、附加税,按交纳增值税的一定比例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增值税的7%,教育费附加为增值税的3%。 3、契税,受赠人需要全额交纳契税,比例为3%。 4、印花税,按照房屋成交总额的0.05%交纳。 5、个人所得税,除发生在近亲属房屋赠与、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等情况下房屋产权无偿赠与时,对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外:其他情况下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税方式为房屋总价的1%或者差额的20%。如果购买住房满5年且是唯一家庭住房,可免征1%个税。
营业税5%。契税3%。印花税各自0.05%。公证费1%至2%。附加税3%至7%。房屋评估费0.5%。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房产赠与,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但是日后赠与房产出售需要收取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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