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针对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诈骗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情节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诈骗数额特别大是情节严重的情况。诈骗金额超过10万元,有下列情形,认定情节特别严重:犯罪集团主犯;作案危害严重;严重影响生产或造成严重损失;诈骗救灾、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挥霍诈骗财产,无法返还。
诈骗罪特别严重的情形包括以下内容:对多数人实施诈骗且对社会危害较大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诈骗弱势群体财产的;因实施诈骗行为而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障碍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以救灾名义诈骗的;诈骗抢险救灾或扶贫救济款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