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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租赁合同但是已经付了全款,卖方拒绝签订过户,我该怎么办?

2022-02-28 12: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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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2-28 回复

专业分析:

这里面有买卖合同关系,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中,你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而卖方收了房款却未履行过户义务,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起诉卖方。原承租人拒绝与你签订租赁合同,因此未签订租赁合同,你并无过错。承租户与你未签订租赁合同,但使用房屋半年,承租户与你存在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你可以要求其交付半年的房租。根据中标公告,该公告只是保障原承租人的利益,卖方并无义务协助你与原承租户签订租赁合同,所以你告卖方违约并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由于纠纷比较复杂,建议你聘请律师代理,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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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主体要求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只能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可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和金融机构比之下,财产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非常广泛的,没有特定的限制。 2、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在融资租赁中,标的物的交付是由供货方直接交付给承租人,出租人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责任。标的物交付后,出租人把所有人的全部责任包括维修、保险、纳税等全部转移给承租人,如因意外事故导致标的物的毁损、灭失,也由承租方承担责任。而在财产租赁中,标的物由出租人交给承租人后,出租人仍负有对标的物的维修、保养等义务,因意外事故而导致标的物灭失,是由出租方承担责任的。 3、租金的计算不同。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是根据设备价款、运费、利息、手续费和交租次数计算出来的,租金的数额比一般财产租赁中的租金数额要高。承租方交付租金实际上相当于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设备,在交完最后一次租金后,设备只剩下名义价值,一般情况下,只需办理一下手续,所有权即转移给承租方。 4、合同的生效条件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生效以出租方与供货方购销关系的成立为前提,即使租赁合同已经订立,如果购销关系不成立,则合同不能生效财产租赁合同的成立则以租赁合同的订立为标准,合同一经订立,租赁关系即为成立。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视为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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