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针对诈骗罪数额怎么鉴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诈骗罪涉案金额,如果没有处理过就按照累计计算,行为人将诈骗财物已用于归还个人欠款、货款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属恶意取得,应当一律予以追缴;如确属善意取得,则不再追缴。 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且以后一次诈骗财物归还前一次诈骗财物的,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共同诈骗犯罪的根据诈骗数额的定罪: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人按其所参与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量刑时不是根据各人分赃款来计算,而是根据这个人参与的总得诈骗数额来定罪量刑。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即诈骗三千元以上即可定诈骗罪。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