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社会保险机构在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发放多种社会保险待遇时,都是以缴费工资作为计算依据的。对单位而言,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以单位的工资总额为基数;对职工个人而言,则是指由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核定的本人工资为基数。 为了缩小社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的差异,在计算本人工资时,需要缩小过高与过低收入人群的缴费差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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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一般以本人工资确定。企业给员工购买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个人缴纳的比例分别为,用人单位按7.5%,个人2%。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比例缴纳。
社保缴纳基数决定了退休金的多少。退休金需要根据账户储存额来计算,而账户储存额受到缴纳基数的影响。参保人缴费基数:即社保缴费基数,不等同于工资,取决于企业的社保缴存政策。退休金计算公式:企业职工退休金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本人平均工资指数保人缴费基数/上年平均工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每年统计局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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