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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也签到南京男方的家里,但是房产证没有她名字。房子拆迁我姐姐能分到房子吗?如果离婚了又什么保障吗?

2018-08-23 13: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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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都律师

2018-08-23 回复

专业分析: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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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是否可以主张分割拆迁利益,需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被安置人口等因素综合判断。若当事人一方主张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中的利益,其需要证明系争房屋的建造(翻盖、修建等)行为处于婚姻存续期间,以及系争房屋建造时的出资情况。若系争房屋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当该系争房屋被拆迁时,法院一般支持对该拆迁利益进行分割的请求。如果拆迁时主张分割补偿款的一方被列为安置人口,即便是没有对房屋实际出资,但是其作为被安置人口获得了补偿,依旧有权获得其应有的份额。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当然可以。你买的房产,登记在你和你姐姐的名下,产权属于你和你姐姐共有,系按份共有;在登记你姐姐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说明,你姐夫也是有份额的。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共同出资全款或者按揭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3、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婚后增加另一方名字的,视为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该方名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前一方出资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房产份额属于共同财产; 7、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并登记于另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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