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的生育假2016年的规定是什么的回答如下:女方产假规定顺产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晚育假期 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也就是113天。晚婚晚育标准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难产产假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7]流产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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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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