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2,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农民集体建制被撤销或其人口全部转为非农业人口,其未经征用的土地,归国家所有。继续使用原有土地的原农民集体及其成员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针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否属于非农业户口,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非农业户口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非农业户口不用享有宅基地,而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遗产,非农业户口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非农业户口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来说,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非农业户口子女不能继承农村房屋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农业户口的子女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可以继续使用。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