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业主)未按照合同约定拨付或者结清工程款,致使施工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以责令建设单位(业主)先行垫付劳动者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分包建设工程的承包人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分包建设工程的发包人在未结清的工程款额度内先行垫付劳动者工资,垫付部分抵扣工程款。分包建设工程的发包人违法分包、转包或者违法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发生拖欠工资的,由分包建设工程的发包人垫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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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拖欠工资的处理方法如下: 1、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 2、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4、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及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5、对裁决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一下解决方式: 一、对业主逾期付款及时主张权利或保存证据。 二、充分利用建筑合同有效性问题来确保工程款回收。 三、合理合法顺延公司促使工程款支付。 四、工程垫资应当做好约定确保合法化。 五、处理好政府工程的审计报告价格与合同价格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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