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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内容的解释是法律规定了单位的定时足额发放工资的义务并且赋予了劳动者救济途径,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否则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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