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撤销,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失信被执行人属于法院司法体系的管辖,已经履行完毕司法文书规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当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2、征信记录属于人民银行征信体系的管辖,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3、在撤销失信名单后,人民法院会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彻底脱离失信。
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履行判决义务的,人民法院会依法将当事人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到撤销。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一、正常情况下,法院会主动撤除的。 二、当事人也可以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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