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针对婚前买房后共同还贷离婚如何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婚前买房的首付款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有另外的约定外,是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由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证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具体分割需要区别对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