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税是纳税人从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地进行避税筹划,下面就介绍几种常见的避税方法。 一、“有意压低交易价格”买卖双方故意压低房屋实际成交价格,欲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二、假赠予方式。这是二手房买卖双方为达到“避税”目的,本无亲友关系,私下交易后,却以此名义经过公证将房产进行“赠予”。 三、“假租赁真交易”。由于房产可免税的年限未到,或干脆为“避税”,买卖双方交易后却不按规定办理缴税、过户、更名等手续,以表面的租赁合同替代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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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避税的处罚是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签订阴阳合同 签订阴阳合同是二手房交易双方常用的避税方法。例如交易双方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并签订所谓“阴合同”,而递交房地产交易的网签合同价格为90万元的“阳合同”。这样只需要按照90万元的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法律风险:对卖家来说,递交房产交易部门的那份合同才是具法律效力的,如果买家根据较低的价格来付款,而不愿意按照约定的价格会使卖方受损。如果卖方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则需面临举证的责任以及时间的付出。 (二)假离婚 在限购城市为了取得购房资格常有假离婚的现象发生。除此之外,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也有同样的情况发生,根据国家政策的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这就是说如果一个家庭如果有两套房屋需要转让其中一套,即使满五年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了避税,很多夫妻通过假离婚的方式来将名下的房子转让一处给夫妻一方,再由其和第三方进行交易。 (三)延期交易 根据国家政策,二手房交易由于性质及年限不同都有不同的优惠政策。其中税以2年为界限,个人所得税以5年为界限。因此很多人便出现了买卖双方约定延期交易的现象。如双方以“先租后买”的方式达成交易,过户前买房先租住房屋,每月约定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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