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形式要符合民政机关的要求 如何写离婚协议书内容固然重要,但是离婚协议的形式却往往被当事人所忽视。想必大家都知道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到民政机关办理登记手续,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首先就要有一份合格的离婚协议,如果你写的离婚协议不符合登记机关的要求,他们是不会给你办理登记手续的。比如说,有一个当事人找我给她看离婚协议,我只看了她离婚协议的标题我就告诉她,这个协议民政机关通不过,为什么呢她的离婚协议的标题写的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这样写为什么不行。首先离婚协议所要解决的问题不光光是财产问题,还涉及到你们夫妻双方是否同意离婚、孩子有谁抚养等很多婚姻家庭的问题,你这个协议的标题限制了你这个协议的内容,民政机关怎么能够通过呢所以大家在起草离婚协议时,不要单单重视了内容,而忽视了形式,从而在民政机关吃闭门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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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写作要求如下: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等等。
购房协议符合要求的书写内容如下: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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