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集团系统内调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1.中保集团系统内调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取得的任职资格与调动后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的,不需办理确认手续,经半年考察合格,在调入单位(或部门)有岗位空缺和聘任指标时可聘任相应职务。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系统内跨专业子公司、省级分公司调动的,调入单位应及时通知集团公司人事部。2.中保集团系统内调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取得的任职资格与调动后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的,工作一年后,可按现专业技术岗位申报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调动前在本公司系统的专业年限可折半计算为评审现同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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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首先需要确定辞退理由,辞退理由决定了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如是经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有规定。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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