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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宅基地还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2023-03-07 09: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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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07 回复

专业分析:

夫妻离婚时宅基地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据此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而非个人所有,夫妻双方对宅基地只能享有使用权,而不享有所有权,故在夫妻离婚时,宅基地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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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可以。只要宅基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就可以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除非是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不然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都归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一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政府处理。因此在离婚时产生宅基地使用权归属纠纷的,属于土地使用权属争议,要让行政部门处理,而不在法院处理审理范围,无权请求法院划分宅基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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