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40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由此可见,两者都是: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介入;自诉案件随时介入。其次,关于可以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问题,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差别待遇。《刑事诉讼法》32条、41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第32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针对取保候审的律师代理人何时可以委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需要视情况而定。取保候审并不是说只要申请就一定能成功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也不一定能成功,但是相比于嫌疑人自己或者亲属申请,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成功率肯定更高。律师申请取保候审也要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并且等待检察院的同意,如果检察院同意的话,就会通知律师或者嫌疑人亲属,在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之后,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一、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 二、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三、在开庭前10日内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即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