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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法律效力的问题

2023-11-14 16: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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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回复

专业分析: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离婚协议在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前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反悔或者提出修改的意见。因为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的,当事人没有离婚,离婚协议当然没有法律上的效力的。比如甲乙二人准备协议离婚并写好的离婚协议书,便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乙反悔不想离婚了。然后甲到法院起诉与乙离婚。法院在审理中不能以离婚协议作为判甲乙离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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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的法律误区: 1、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是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后,而不是签字之后; 2、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债务偿还方式只对夫妻有效,对债权人无效; 3、离婚协议书生效之后不得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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