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规定如下: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的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针对产假工资规定是什么意思,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病假工资规定: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其他。
产假工资发放规定如下:用人单位应在法定休假、婚丧假期间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支付工资。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怀孕期工作许可证超过一个月的,经本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定必须给予产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以往员工月薪标准的80%发放。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