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加名字及办理费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房屋有贷款尚未还清。 如果房产有贷款,则不管是加配偶或是子女的名字,都须征得抵押权人(一般为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担保公司)的同意方可加名字,而一般抵押权人是不会同意的,所以实务操作中是还清贷款后方可加名字。笔者就此问题询问了了公积金中心的担保公司和江阴几家商业银行,得到的答复都是一致的,就是抵押权人都不会同意。所以,如果你房屋有贷款要增加名字或去除名字,则必须先还清贷款。 房屋无贷款,或贷款已还清,要加配偶的名字。 夫妻双方本人带好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均需原件)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即可。乡镇房产至各乡镇房管所办理即可。所需全部费用:住宅加名字的费用是100元(配图费20元+登记费80元)。非住宅加名字的费用是570元(配图费20元+登记费550元)。 房屋无贷款,或贷款已还清,要加子女的名字。 很多市民认为,父母房屋加子女名字是天经地义,也是很简单的事,更不应该需要费用。但从物权来讲,现产权人是甲一人,即房屋的百分之百产权属于甲,要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也即意味着房屋的产权从原属甲一人的变化为属甲乙二人共有。房屋登记部门在办理相应的所谓加名手续时,会按照产权转移的方式来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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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加名字有三种方式:1、房产权赠予;2、房屋买卖;3、析产登记。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办理方式: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110元手续费。
房产证加名字的条件是视情况而定的,具体如下:房产证持有人,即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房产有按揭贷款的,想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需取得银行方同意;房产证上加名字,需到房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未办理登记的,房产证上不能添加名字。办理房产证需要下列材料: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分层分户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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