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航道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审批,应当向审批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行政许可申请书;(二)设计变更说明书,内容包括该航道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拟变更的主要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的合理性论证等;(三)设计变更前后相应的勘察、设计图纸;(四)工程量、造价变化对照清单和分项概(预)算;(五)审批部门根据项目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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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报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项目立项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发改委。 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商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其它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市发改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市发改委予以批复。 对属上级发展计划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转报。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可研报告。
(一)审计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的规范性 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程序按照《招投标法》主要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订立书面合同,审计主要内容: (1)审计建设项目是否属于招投标法规定是否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2)审计招标单位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公开开标、公开评标、公开决标。 (3)有无舞弊或邪路标底的行为发生 (4)审计招标单位是否与中标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合同,是否符合招投标法和合同法,是否影响招投标的实际效果。 (二)审计中标单位的真实性 检查中标单位是否是法人或依法组建的经济组织,资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审计中标单位的技术力量和财务状况,是否是最佳单位。 (三)审计开标与评标过程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开标是否依照规定,检查开标会议的公证书和现场记录,招标人是否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投标价格是否合理。审计中标人是否将中标基建工程的部分文件、关键性工作转包给他人完成;评标委员会是否由招标人或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相关内容。 (四)中标后跟踪审计 中标后要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采购物资、设备的型号、质量等进行跟踪审计,看是否按合同执行,并达到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在建设项目招投标审计过程中,除采用传统审计方法外,还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招投标实行事中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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