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案件被告如何送达离婚法律文书?,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涉外离婚诉讼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有:当事人在我国境内有居所的,可以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对在我国境内无居所的,可以通过外交途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等送达;实在无法送达的,可以采取公告送达方式。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文书。在公告送达时针对不同类型的受送达人,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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