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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未按照批准用途使用(重建)的,重建时是否需要重新申请

2023-05-15 19: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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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15 回复

专业分析:

各地存在差异: 1、原则上来说,当事人的宅基地在一定的期限内,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重建)的宅基地,重建时,是需要重新申(请)批(准)的;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该宅基地所在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为便于说明,以河北省为例,供参考):第十二条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一)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二)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三)农村村民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四)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五)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六)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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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宅基地重建标准: (一)符合城镇建设规划和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翻建、改建房屋必须为原址建设,且以自用为目的。 (三)不影响城市基础设施管线和其它公共设施的安全和使用。 (四)不影响相邻居住建筑的采光、通风、排水和相邻居民的正常通行,并自行协调邻里间建房相互影响的矛盾。 (五)沿街翻建、改建的房屋,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控制立面,自行协调建设关系,不得侵街占道。 (六)农村村民翻建、改建住房的地基总高度不得超出地面1米,平房总高度不得超出地面4米。 (七)农村村民因家庭人口增加具备分户建房条件,需建设二层住房的,地基总高度不得超出地面1米,房屋总高度不得超出地面7米。 (八)农村村民翻建、改建住房的不得建设三层(含)以上建筑物,三层(含)以上建筑属于违法建设。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如果符合规定是可以的。得向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然后村委会需要就建房的宅基地位置、用地范围、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等内容进行讨论,然后在建房现场公示不少于7天,村集体成员没有异议的才能报镇(街)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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