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教唆、诱骗、胁迫、纵容或者包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二)歧视、侮辱、体罚、虐待、遗弃、买卖未成年人或者溺婴;(三)允许或者强迫未成年人订婚、换亲或者与他人同居;(四)放任、迫使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五)允许或者强迫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务工、务农、经商、卖艺、乞讨;(六)非法侵占、处分未成年人的财产;(七)使未满七周岁或者基于生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子女独处;(八)其他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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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有哪些如下: 1、住居所指定权。 2、交还请求权。 3、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 4、抚养义务。 5、对被监护人监督、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孩子的监护人是父母。如果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也可以是祖父母、祖父母或兄弟姐妹。根据相关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应当依次担任监护人:祖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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