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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标准算病假工资吗

2022-04-02 03: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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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02 回复

专业分析:

产假工资不是按照病假工资算的,应当按照劳动者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支付,产假属于女职工法定的权利,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同时缴纳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依法享受生育津贴;职工休病假,用人单位是可以扣除部分工资的,但扣除后剩余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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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称为'短期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称为'长期病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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