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其次,自首是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但不是“应当”而是“可以”,即可以减轻也可以不减轻,实践中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节来确定是否减轻。 第三,《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针对自首和立功的区别是什么?自首与立功的区别是什么?有什么不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自首和立功都是法定量刑情节,自首和立功的区别具体如下: 一、共犯人在自首和立功上成立要件不同: 1、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本人同案的同案犯罪事实,成立自首; 2、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与本人不同案的同案犯罪行,经查证属实,或者共犯人协助抓获同案犯,成立立功。 二、法律效果不同: 1、自首对事(即自首的罪行)不对人,采取相对从宽处罚原则: (1)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具体确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2、立功对人(即犯罪人)不对事: (1)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仅限于自首之本罪,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2011年4月30日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适用修正前刑法第68条第二款的规定,即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刑法修正案 (八)删除关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条款。
第一,自首是指犯罪之后,自动投案,然后真实供述罪行。对于自首的人,在量刑时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情节较轻的,可不用处罚。第二,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罪行,经查证是真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的线索,使得案件可以侦破的,有立功表现的人也是从轻或减轻处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