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如何认定婚前房子共同财产和婚后的房子?,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婚前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一方婚前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另一方参与还贷。房屋属于登记一方个人财产,但另一方享有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本金及对应房屋增值的一半。 2、婚前以双方名义购房,但是一方出资,如果双方没有另行约定,如果将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另一方的出资会被认为对未出资方的赠与,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又无按份共有的约定,该房会被认定为共同共有。如果产权证上明确按份共有,或者双方有书面约定,双方按份共有,如双方结婚不成无法继续居住,可由一方将产权份额出售给另一方,或由法院判决。 3、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二、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一方购买并支付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出资买房,但由于某些原因以双方名义登记产权,则视为对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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