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交通事故已经赔偿,是否可以要求工伤赔偿?武汉出的事故,工伤在松阳

2018-10-02 00:04:41
推荐答案

樊仁祥律师

2018-10-02 回复

专业分析:

交通事故赔偿后能否索求工伤保险赔偿?   一、工伤保险请求权与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均是原告的合法权利,两者请求权分属不同性质的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请求权是基于《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行政性质的法规而享有的一种工伤保险请求权,该请求权实质是国家对劳动者劳动权益的社会保障措施,目的是将工伤损害负担社会化,实现对劳动者利益的充分保护和补偿。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基于侵权行为致人损害而获得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具有社会保障和补偿属性,其法律依据的是《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民事法律规定。两种权利属性不同,法律也没有做出禁止同时行使两种权利的规定,为此,就应当允许伤者可以同时行使两种请求权获得双倍赔偿。  二、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两种请求权并不冲突、排斥,而是属于并列并存的关系。  该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条规定的第一款和第二款同时肯定了两种请求权,两款属于并列关系,不存在排斥关系。为此,应允许行使两种请求权获得双倍赔偿。  三、从法理来讲,人身损害应可以获得保险赔偿请求权和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  依据《保险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在获得保险金后,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虽然工伤保险不适用《保险法》的规定,但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其实是支持人身损害获得双倍赔偿的。这是因为人身损害区别于财产损害的特殊性,即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无法确定其价值的,是不能用经济利益衡量的,金钱上的给付仅仅是对伤者或其家属物质上和精神的一种补偿,而财产损害却正是以经济价值来衡量确定的,为此财产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给付保险金后享有追偿权,而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不享有追偿权,伤者同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和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同理,伤者可以基于工伤保险请求权和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获得双倍赔偿。

展开更多

针对交通事故已经赔偿,是否可以要求工伤赔偿?武汉出的事故,工伤在松阳,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是兼得模式。即受伤职工不仅可获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同时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即通俗所说的“双赔”。主要理由是交通事故造成工伤后,工伤补偿与侵权赔偿虽是由同一行为发生,但两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获得赔偿的法律基础不同,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也是不同的。二是选择补充模式。即因交通事故导致劳动者遭受工伤的,劳动者可以向侵权人请求侵权损害赔偿,也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请求工伤保险赔偿,劳动者在获得其中一种赔偿后,还可以就其与另一种赔偿之间的差额另行主张。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先行给付工伤保险赔偿后,在给付金额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代位求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在工伤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发生重合时,除了一次性票据报销的之外,其他的赔偿项目一般应该得到双倍赔偿。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