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欠工资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针对我给别人垫了一万五的工资,四年了一值不给,又没打欠条,请问能要回来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可以。 和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去向劳动纠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纠察大队在查处后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薪酬,并处以罚款和赔偿。 签劳动合同的,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通过法律途径索要时的法律时效是一年,如果不能够证明在此期间工资发生了时效中断的就不能得到法律上的支持,所以可以根据自己形成的用工事实,选择具体的救济途径,及时解决工资的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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