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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供以下资料: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结婚证,近期的一寸照片;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出具证明材料如下: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如果办理离婚登记的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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