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带租约的二手房如何与租客协议 1、公司先通知业主。 2、有租约物业在出售的过程中,原来房源的租客必须签署一份“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确认。否则原租客的优先购买权受法律保护。 3、如果租客没有签署“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确认书,房地产经纪人应该和业主一起与租住客户协调——态度必须温和,告诉业主不要刺激客户,以免租户产生逆反心理。 4、礼貌的告诉房源租户,该物业已经售出,如果租户需要继续租用,将帮助他和新的业主协调,在新业主同意的前提下,让他重新签署协议。 5、如果租户不同意协议续约或者新业主不愿意续约给租户的话,房地产中介要根据租户的具体要求,尽快帮助他需找符合他条件要求的相似物业,解决他的问题。【注意】如果租户没有提到“优先购买权”的事情,房地产经纪人不要提醒他,因为很多人不知道优先购买权受法律保护,只是告诉他,因为业主更换,所以需要租户配合一下。
针对新房买下带租约的如何与中介协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二手房买卖中介协议的内容是:中介公司资质证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中介服务内容;房产权属情况;房产价款和付款方式;双方权利义务;中介服务费、协办手续费的给付标准;违约责任与免责条款;纠纷解决方式。
房屋买卖中介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是: 1、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其约定的方式处理; 2、未约定的,当事人可请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