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所谓意外伤害是指非本意的、外来的、不可预料的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到严重创伤的客观事件的。如人们在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应属于意外事故;而在水里突发心脏病导致死亡,就不属于意外伤害,因为它是身体内部本已存在的疾病引起的。其特点一般是交费少,保障高。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针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何赔,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 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 4、非疾病的。 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或永久致残,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的一种保险。 (一)保险金的给付: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 (二)保费计算基础:意外伤害保险的纯保险费是根据保险金额损失率计算的。 (三)保险期限: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较短,一般都不超过一年,最多三年或五年。 (四)责任准备金:年末末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保险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计算。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