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夫妻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有承包主体资格的。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按照民法关于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对承包土地经营权进行分割。另一种情况是夫或妻一方是城镇居民的,离婚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应归非城镇居民的一方所有。 (2)一方婚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迁入的。离婚时要求分割的,亦应区别情况,予以处理。 (3)一方婚前取得承包土地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未迁入的,则其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承包主体资格,离婚时未迁入一方主张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不予支持。
夫妻离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如下: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合同的,夫妻都为集体成员的,按照共有物分割,一方为城镇居民的,离婚时承包的经营权归非城镇居民所有;一方婚前取得承包土地经营权,未迁入另一方户口的,不具备承包主体资格。离婚时未迁入一方要求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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