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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离婚时是否要按照购房的价格作价

2022-09-18 19: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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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18 回复

专业分析:

离婚案件中,法院分割房产时,并非以购房时的价值为准,一般是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的依据。 房价的市值一般由当事人双方估价后达成一致的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通常是由原告申请向法院评估,并预交评估费用,再由法院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以该评估报告作为分割的标准。 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一般是从3个月到6个月不等。评估的费用,则是在判决离婚后,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分担。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竞价、作价、评估、拍卖等形式来确定和处理财产,处理财产时应贯彻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不是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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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并不一定,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方式依照“最低计税价格”为基准。通俗点说,其实购置税的具体价格不是以指导价为基数来进行计算,而是以裸车的购车价(即购车发票上的价格)为准。当发票的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时,才会最低计税价格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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