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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父母有一套房产,继母曾口头表示不要房子,现我们准备将房产过户给我们儿女名下,不知怎么办理手续好?

2018-09-16 19: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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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8-09-16 回复

专业分析: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那么,办理继承房产过户详解,为您能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一)遗产公证  遗产公证需父母档案,死亡证明。父母有工作的在单位一定有档案,这个必须出具。死亡证明在所属派出所开。这个证明只开具一次,如果死亡证明遗失则需要殡仪馆开具的证明。然后子女需要提供本人户口,身份证(原件)。 (二)上交到公证处的资料  上交到公证书的资料有房产证,土地证,业主档案,死亡证明,所有子女户口,身份证。接下来的流程就是等待公证处的预约谈话,这个程序需要全部子女到场,并商定由一位或者几位继承该房产(继承人有婚姻的需要夫妻双方到场过户,单身则需要区民政局的单身证明,离婚的看是在业主去世前离婚还是在去世后离婚:1、在老人去世前离婚的则不需要什么另外的证明。2、老人去世后离婚的则需要到房地局开办证明)。公证处在收到全部证明资料后会到老人所在单位调查是否有几个子女,公证处有时还需确认去世老人的长辈是否在世,因为他们也有继承权。 (三)房屋交易贷款  有公正的房屋交易需要贷款的:1.商业贷款各银行都认这个公证书;2.公积金贷款中心不认公证书,公积金贷款必须要拿公证书和房产证、土地证到房地局换取继承人名字的房产、土地两证,这样可以贷公积金。 (四)过户  有了公证书、房产证、土地证,这个房屋就可以到房产部门进行过户了。 (五)缴纳费用  办理继承登记的时候,还需要缴纳一些费用。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三、继承房产过户办理所需要的费用 1、公证费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2、继承公证费80元/单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  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购买超过5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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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原父母有一套房产,继母曾口头表示不要房子,现我们准备将房产过户给我们儿女名下,不知怎么办理手续好?,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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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以出让的形式过户,也就是按照交易程序以出售的形式办理过户。第二种方式是以赠与的方式转让所有权,包括赠与公证、房屋评估评估、所有权转让。第三种方式是通过继承转移所有权,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其中一方死亡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并不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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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父母名字我们还房贷也是可以的,但是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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